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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 歷史發展
為提供有志於教育的學生投身教職的機會,清華大學於民國84年經教育部同意設立教育學程,招收第一屆學生。民國86年正式成立教育學程中心,辦理教育學程事務。每年提供本校大學部及碩博士修習教育學程,共100個名額。89學年度起開辦「國小教育學程」,每年提供本校學生共45個名額。87及89學年度受新竹市政府教育局委託開辦「新竹市國中小校長候選人儲訓學程」,88學年度開辦「學士後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班」學程,共有78位代理教師順利取得教師資格。89學年度開辦「學士後中等學校教師職前學分班」,招收90名。95年8月1日依師資培育法規定,更名為「師資培育中心」。96年停辦國小教育學程。

 

  • 概況

本學程中心無論在教師遴聘、課程設計、教材研究、或是教學活動等方面,均注重與實務結合,期望能配合本校原有之學科專業基礎,培育出具有優秀的教育專業能力,以及能深入探討臺灣教育問題,從事教育革新之高素質中學教師。除了提供清華大學在校學生修習教育學分,以取得於中等學校任教資格外,本中心也常舉辦教育研討會、教師進修活動以及各類型教學實驗活動。目前本中心所培育的師資生到各校甄選均頗受肯定,校友分布全省各地,擔任高中、高職、高工及國中的教師。中心教師們也主持多項研究計畫,學術成果卓著。本中心的教學、研究與服務之品質已受到教育界之肯定,並曾獲教育部評鑑為優等。未來,中心將致力於發展國際學術交流的活動及國內教育研究,持續為教育改革貢獻心力。

 

  • 師資培育目標

1. 扎實的教育知能與教學技巧
2. 豐富的文化與資訊素養
3. 寬廣的教育視野與尊重多元價值的精神
4. 對教育議題有批判思考與反省的能力
5. 高度的社會關懷與參與熱忱

 

  • 行政業務

師資培育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領導中心整體發展及綜理業務規劃。中心的行政業務運作採委員會制度,依各項業務設有課程委員會、實習委員會、學生輔導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分別負責規劃及解決課程、實習、學生輔導及招生的業務。每一個委員會的組要成員為3位中心的專任教師,並推選其中一位擔任召集人。經費稽核委員則有兩位教師擔任,負責監督中心經費的運作與執行狀況。本中心設有「中心會議」,每月定期召開會議,以中心專任及合聘教師為主要成員;另設有「中心教評會」,由副教授以上的專任及合聘教師組成,負責教師升等、新聘等事宜。 

 

  • 未來發展

1. 師資培育精緻化
2. 進一步拓展師資生的教育視野
3. 加強與鄰近地區教育機構的伙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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