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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程】113學年度教育專業與專門課程預檢核申請(含113-1學分證明書申請)(113/12/26~114/2/18)

請預計於明(114)年6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中等教程生,辦理教育專業預檢核專門課程認定(兩份資料請同時送交)。

請自行確實檢視修課情形及各種應備條件,如有未完成修課的部分,請盡速於114年3月2日加退選截止日前完成。

因預檢核資料較多,提醒同學儘早準備資料並繳交至中心,除了同學可自行先確認各項要求是否都已完成,如中心審查後發現有無法採認的課程,也可儘早通知同學進行課程加選,謝謝。

壹、申請時間:113年12月26日(四)至114年2月18日(二)止,上午9點-12點,下午2點-5點

申請對象:

  • 限中等教育學程生
  • 預計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之師資生。
  • 預計報名114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且尚未取得師資職前課程學分證明書者(含專業與專門學分證明書),請務必於本次

         提出預檢核申請(研究生應於114年6月可修畢研究所應修學分)

  • 預定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非預檢核對象請直接辦理「學分證明書」申請,但仍須檢附本公告相關申請資料。

繳交地點:校本部教育館210D師資培育中心 鄭小姐(分機42902)

肆、113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作業申請

一、108學年度起師資生,請以「師培系統」辦理預檢核流程,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21.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列印後請逐項確認填寫並記得簽名

(二)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表

請見師培系統操作說明(如附件1)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檢核與實習類別內的職前課程學分檢核→列印預檢核表(如同時修習兩種教程請點選中教)→印出後並親簽後送師培中心。

★未列於系統之課程,如有增減請自行手動修改並簽名。

★列印設定請讓檢核表至簽名欄維持在第一頁,並請雙面列印。

★師培系統資料如無法正常顯示,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8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格,以紙本進行檢核

(三)成績單

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的課程(專業與專門可用同一份,請用不同顏色螢光筆劃記)

(四)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課程架構「非系統預設版本」者須檢附,並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課程

(五)中等學校實地學習證明書

已取得者須檢附(尚未取得者,須於6月底前取得),修習112學年度以後課程架構者不需檢附

(六)歷次申請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審核結果

若有即須檢附

(七)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

已取得者須檢附,以利審核修畢教育學程資格

(八)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

有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者須檢附

             

二、107學年度以前師資生,無法使用師培系統進行預檢核,以紙本檢核表進行檢核,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21.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列印後請逐項確認填寫並記得簽名

(二)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申請表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8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格,以紙本進行檢核

(三)成績單

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專業與專門可用同一份,但請用不同顏色螢光筆劃記)

(四)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課程

(五)中等學校實地學習證明書

 已取得者須檢附(尚未取得者,須於6月底前取得)

(六)歷次申請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審核結果

 若有即須檢附

(七)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

 已取得者須檢附,以利審核修畢教育學程資格

(八)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

有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者須檢附

 

三、注意事項

  • 上述相關項目均係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學分要點、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

          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 未辦理學分抵免之課程,請併同預檢核申請資料送抵免申請
  • 完成本次預檢核及勾選今年6月要考試之師資生,確認您的預檢核結果是可以在本學期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會將您列為

         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名單。提醒後續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必須請您於公告期限內自行上網報名

伍、113學年度專門課程預檢核作業申請

        專門課程以紙本進行檢核,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專門課程自我檢核表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22專門課程自我檢核表,列印後請逐項確認填寫並記得簽名

(二)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

  1.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下載9分科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
  2. 請依照所修習之「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表」內之課程排列順序,依序填寫申請表(依照1.2.3…至最後1門課程為止,編號請勿重複),此編號係做為檢核所修習課程是否符合課架規定,以及成績是否通過使用。(填寫範例請參閱附件2)
  3. 如該門課程已等同(或需等同),請於「已修習過科目」欄位「科目名稱」後標示「已等同」或「需等同」。

(三)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表

  1. 檔案位置 https://reurl.cc/krlAWr
  2. 請依據修習的專長及年度,選擇課架列印
  3. 請用「螢光筆」標示欲認定之課程,並於該門課程旁邊標示「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中的課程編號

(四)成績單

  1. 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專業與專門可用同一份,但請用不同顏色螢光筆劃記)
  2. 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並於該門課程旁邊標示「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中的課程編號
  3. 南大舊生(學號2開頭),請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

(五)歷次申請專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審核結果

 若有即須檢附

(六)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已取得者須檢附

(七)科目等同證明單

(課程有等同者須檢附)

  1. 請檢附前已等同之證明單
  2. 如擬於本次進行等同,請檢附等同證明單。課名與課架上名稱略異者須檢附,另需檢附課程大綱(等同證明單內所填的課程,亦須一併填寫於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內)
  3.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10科目等同證明單

(八)輔系/雙主修資格證明

(本科系不符合任教科目培育系所者須檢附)

已取得者須檢附(尚未取得者,須於6月底前取得)

  1. 大學部請檢附校內申請輔系/雙主修證明
  2. 研究生請檢附輔系/雙主修學分認定申請表,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11研究所師資生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雙主修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申請表

(九)語言檢定考試通過證明(語文專長類科須檢附)

已取得者須檢附(尚未取得者,須於6月底前取得)

  1. 英語專長:須檢附B2級以上相關檢定考試通過證明(含聽說讀寫)
  2. 本土語專長:須檢附本土語文語言能力證明

(十)18小時業界實習認證表(職業專長類科檢附)

已取得者須檢附(尚未取得者,須於6月底前取得)

請至檔案下載 https://reurl.cc/orZq7q 12職業類科適用–18小時業界實習認證表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業務承辦人:

校本部師培中心  鄭小姐 jufang@mx.nthu.edu.tw,分機4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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