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獎審查】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開放113學年度受領師培獎學金同學上傳期中審查資料
以下注意事項及附件檔案請務必詳閱
各位師獎生好,
- 請於114年1月31日前完成113學年度師獎生期中審查資料上傳,上傳說明請見附檔。
- 期中審查項目(113學年度第一學期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
- 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等學童(生)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期至少三十六小時。
- 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師資培育或教學相關工作坊。
- 弱勢學童課業輔導心得請務必依照規定格式填寫(未依規定格式填寫會退件)。
- 弱勢學童課業輔導活動記錄表及義務輔導證明(各國小範例)請參閱本中心網頁►獎學金與公費生►檔案下載。
- 依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審查與遞補要點第五點規定,受領獎學金期間未符合第二點至第五點任一項規定者,學校應依其未符合之款數計算獎學金停發之月數,每一款停發一個月之獎學金,並不得再申請次年度獎學金。
- 請同學於上傳及審查時間保持電話與電子信箱暢通,上傳後請自行上系統或信件查看是否有審查通過或是被退件需重新繳交,並請盡速完成補正上傳。
- 退學、休學、放棄師資生身分者,僅能領取至發生事實之月份。
►如有提早畢業或有退學、休學、放棄資格者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絡。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 課程組 方小姐(分機76291)或email: tc_fang@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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