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上學期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與小幼專門課程超修、免修、跨校修課、抵免與雙語教學課程申請公告
受理時間:113年9月9日(一)起至9月13日(五)下午5點止。
請參閱下列各項目說明,並於期限內繳交實體紙本資料。
繳交地點:小、幼、特教教程:南大校區行政大樓2樓楊小姐(分機76292)。
中等教程:校本部教育館2樓210室鄭小姐(分機42902)。
一、超修申請
(一)申請對象:擬於113學年度上學期修習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及國民小學、幼兒園專門課程超過學分規定上限者皆須申請。
1.中等教程:修習超過8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13學分。
2.小教教程:
(1)108起取得資格:超過14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19學分。
(2)106、107取得資格:超過12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17學分。
3.幼教教程:
(1) 108起取得資格:超過16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21學分。
(2) 106、107取得資格:超過14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19學分。
4.特教教程:109起取得資格:超過14學分者,惟超修5學分為上限,即至多修習19學分。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三)繳附文件:各師資類科超修申請表(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二、免修申請
(一)申請對象:通過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13學年度上學期申請英語、自然科學概論或數學免修者。
(二)依據辦法:本校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
(三)繳附文件:免修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申請表(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三、跨校修課申請
(一)申請對象: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13學年度上學期修習他校教育學程所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教育學程校際選課實施要點、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三)繳附文件:本校及師培中心校際選課申請表(下載路徑:教務處課務組網頁&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特殊需求選課申請表(僅中等教程另須檢附,意即中教跨校修課申請及特殊需求選課皆須檢附)。
四、特殊需求選課
(一)申請對象:通過中等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13學年度上學期修習他校中等教程教育專業課程或本校其他類科教育學程(如小教、教科系等師培學系)所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教育學程校際選課實施要點、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三)繳附文件:特殊需求選課申請表(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五、學分抵免
(一)申請對象:
1.經通過教育學程甄選進入任一師資類科者:
(1)本校非師資生取得資格前已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2)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准之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
(3)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准之不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
(4)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前已取得任一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之教師。
2.經本校審核通過資格移轉進入就讀本校各師資類科者:
(1)本校大學部師資生應屆畢業錄取本校研究所,將大學部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移轉至本校研究所。
(2)他校大學部師資生應屆畢業錄取本校研究所,將他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移轉至本校。
(3)他校師資生於大學就讀期間因學籍異動轉學,將他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移轉至本校。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學分要點。
(三)檢附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申請表(教育專業課程、小幼專門課程、幼教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請依各自表格填寫)(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2.其他相關檢附資料請參閱學分抵免申請表。
(四)注意事項:
1.抵免或採認學分之申請,應於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後,備齊申請表件,向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申請辦理,並以一次為原則。
2.113學年度新進師資生如有於本校非師資生在校期間預先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請於本次提出預修採計申請。
3.113學年度資格移轉師資生,請於本次提出抵免申請。
4.同時具備兩個(含)以上師資類科師資生,如於113學年度前已修習完成各類科抵免學分上限,請於本次提出抵免申請;擬於113學年度畢業者(114年6月), 最晚應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修課,並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依中心公告時間提出抵免申請,以維權益。
5.請申請者於期限內備妥相關所需文件,並於期間留意信箱訊息,未於申請階段完整送件,缺件不予受理。
六、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一)適用對象:本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
(二)雙語課程版本: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113學年度幼兒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三)申請條件: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 CEFR B1級(或以上)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
(四)依據辦法與課程表:
1.小教教程:http://cfte.site.nthu.edu.tw/p/406-1275-195231,r8907.php?Lang=zh-tw
2.幼教教程:https://gdece.site.nthu.edu.tw/p/404-1587-269639.php?Lang=zh-tw
(五)繳附文件: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申請表(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特定項目次專長課程/雙語教學次專長_修習課程及申請)及外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
(六)注意事項:
1.請詳閱師培中心課程組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2.113學年度新進教育學程師資生如已於報名甄選時繳交雙語教學次專長修習申請表,將併同本學期申請表件送會議審議,無需再次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