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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幼特教程】申請學分證明書(畢業生或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此學分證明書係指在學籍期間,修習完成教育學程課程之學分證明書,作為申請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所開立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文件之一。

※領取學分證明書後,請依實習輔導組公告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續才能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申請另一類科教師證等。

一、申請對象:擬於本學期畢業離校或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小幼特教育學程生

二、繳交地點:請將紙本繳交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2樓師培中心楊小姐(分機76292)。

三、學分證明書申請流程:

(一)請確認所修習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已修畢成績及格,符合相關修習規定。

(二)請至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師資類科適用處下載學分證明書申請表,下載您所修習師資類科以及您適用年度的申請表(需親簽),並檢附成績單(需以螢光筆標示修習科目)至師培中心申請。

(三)如有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請至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師資類科適用處下載修畢全英語、雙語教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申請表,並檢附通過之英語能力證明資料(聽讀說寫四項均需達CEFR B2級以上)。

四、領取事宜:辦理時間需1-2週,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無法親領者請寄回郵信封(A4以上大小信封,寄件資訊填寫完整,貼足掛號郵資44元)至師培中心,如需託人代領請檢附委託書,委託書請至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南大校區師培中心楊小姐 chuya@mx.nthu.edu.tw,分機76292。

寄件地址:300193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行政大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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