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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程】111學年度教育專業與專門課程預檢核申請(112.1/16~2/16)

請預計於今(112)年6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中等教程生辦理教育專業預檢核專門課程認定(兩份資料請同時送交)

請自行確實檢視修課情形及各種應備條件,如有未完成修課的部分,請盡速於112年3月1日加退選截止日前完成。

壹、申請時間:112116(一)至2月16(四)上午9-12點,下午2-5

申請對象:

限中等教育學程生

預計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之師資生。

預計報名112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研究生應於112年6月可修畢研究所應修學分)且尚未取得師資職前課程學分證明書(含專業與專門)師資生請務必於本次提出預檢核申請

#擬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非預檢核受理對象.請直接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申請

繳交地點:校本部教育館210D師資培育中心 趙小姐(分機42902)

肆、111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作業申請

一、以師培系統辦理預檢核流程(適用108學年度起師資生),請見師培系統操作說明檢附資料如下:

(一)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表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檢核與實習類別內的職前課程學分檢核→列印預檢核表(如同時修習兩種教程請點選中教)→印出後並親簽後送師培中心。

★未列於系統之課程,如有增減請自行手動修改並簽名。

★列印設定請讓檢核表至簽名欄維持在第一頁,並請雙面列印。

(二)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採非系統預設版本檢核者須檢附,並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

(三)中等學校實地學習證明書(尚未取得者免附,惟必須於6月底前取得)。

(四)歷次申請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審核結果(若有即須檢附)

(五)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已取得者須檢附,以利審核修畢教育學程資格)

(六)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有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者須檢附)

無法使用師培系統進行預檢核者(107學年度以前師資生),請至https://cfte.site.nthu.edu.tw/p/406-1275-171357,r8098.php?Lang=zh-tw依採用之教育專業課程架構版本下載適用之申請表格以紙本進行檢核,需檢附資料如下:

()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請下載21.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列印後請確認並記得簽名)

(二)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申請表(請下載8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格)

(三)成績單

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或可至清華首頁校務資訊系統登入/點選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檢核與實習/列印歷年修課成績表(中等),下載歷年修課成績表/用色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操作說明請參閱頁面下方pdf檔)

(四)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採非系統預設版本檢核者須檢附並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

(五)中等學校實地學習證明書(尚未取得者免附惟必須於6月底前取得)。

(六)歷次申請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審核結果(若有即須檢附)

(七)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已取得者須檢附,以利審核修畢教育學程資格)

(八)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有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者須檢附)

四、注意事項

(一)上述相關項目均係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學分要點、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二)未辦理學分抵免之課程,請併同預檢核申請資料送抵免申請

(三)完成本次預檢核及勾選今年6月要考試之師資生,確認您的預檢核結果是可以在本學期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會將您列為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名單。提醒後續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必須請您於公告期限內自行上網報名

伍、111學年度專門課程認定申請

請至檔案下載採用依採用之專門課程架構版本下載適用之申請表格,以紙本進行檢核,檢附資料如下:

(一)專門課程自我檢核表(請下載22專門課程自我檢核表列印後請確認並記得簽名)

(二)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請下載9分科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

(三)成績單

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或可至清華首頁校務資訊系統登入/點選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檢核與實習/列印歷年修課成績表(中等),下載歷年修課成績表/用色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操作說明請參閱頁面下方pdf檔)

(四)專門課程學分表

請依照自己進教程的學年度來選擇專門課程認定版本,並用螢光筆標示欲認定之科目

(五)歷次申請專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審核結果(若有即須檢附)

(六)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已取得者須檢附)

(七)科目等同證明單(課名與課架上名稱略異者須檢附)及課程大綱(等同證明單內所填的課程,亦須一併填寫於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內)

(八)輔系/雙主修資格證明(本科系不符合任教科目培育系所者須檢附,大學部請檢附校內申請輔系/雙主修證明,研究生請下載「研究所師資生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雙主修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申請表」填寫後與本次申請資料一併繳交,前已繳交者本次免附。)

(九)英語專長須檢附B2級以上相關檢定考試通過證明(含聽說讀寫,尚未完成者本次免附)。

(十)職業類科須檢附18小時業界實習認證表(尚未完成者本次免附)。

(十一)本土語專長須檢附本土語文語言能力證明(尚未完成者本次免附)。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業務承辦人:校本部師培中心趙小姐 scchao@mx.nthu.edu.tw,分機4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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