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簡章公告_新增1110810修正公告
111學年度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事宜請詳閱公告內容及附件甄選簡章 文字缺漏補正公告_0810更新
修正簡章第三頁及第十一頁之部分內容,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簡章全文如附件,摘要重點說明:
►幼兒教育學系同學得申請幼兒園及特教類科第一組(1)新北市偏遠學前特、第一組(3)新北市頂溪。
►特教系及修習特教學程同學得申請幼兒園及特教類科第一組(2)新北市秀山特教身心障礙。
詳細資訊與相關規定請務必詳閱簡章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與「國立清華大學公費生淘汰與遞補要點」等公費生相關法規。
一、報名時間:111年8月11日(四)上午9時至111年8月18日(四)下午5時。
二、報名程序:於報名時間內,由校務資訊系統進行線上報名(報名路徑:校務資訊系統→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登入),填妥資料後,下載申請表(須簽名)並依序檢附申請資料,送達師資培育中心,逾期視同未報名。
(一)現場送達:
- 日期:自111年8月11日(星期四)至111年8月18日(星期四)止。
- 受理收件時間:09:00 至 17:00。
- 地點:親送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2樓師資培育中心。
(二)掛號郵寄:
- 日期:自111年8月11日(星期四)至111年8月18日(星期四)止,請於8月18日(星期四)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
- 信封上請註明【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報名-○○○(申請人姓名)】。收件地址: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收。
⇒如欲以郵寄方式寄送,須留意非以郵戳為憑,並於寄出當日email姓名、聯絡電話、寄出日期與掛號收據編號至tc_fang@mx.nthu.edu.tw信箱,且妥善保存掛號收據。
三、申請所需文件(請備妥下列資料並依序整理齊全):
(一)申請表1份(由校務資訊系統進行線上報名,並於系統開放期間下載列印簽名,系統24小時全天開放,逾時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提早作業並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倘若因網路繁忙或系統操作錯誤等因素以致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
(二)成績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歷年加註排名成績單正本):
- 111學年度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師資生:應附本校在學歷年成績單(含歷年/累計排名)。如為轉學生,請加附原就讀學校成績單(含歷年/累計排名)。
- 111學年度為研究所碩、博士班一年級新生:應附原就讀大學歷年成績單(含歷年/累計排名)。如非首次就讀研究所,應加附各教育階段(碩、博士班) 歷年成績單。
- 111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生:應附原就讀大學歷年成績單(含歷年/累計排名)及本校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 如因故無法於報名截止日(111年7月27日)前取得歷年含排名成績單,申請人應先檢附歷年成績單,並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成績證明頁面,作為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中心將依申請人所提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若符合申請資格者列為暫准報名,並得參與後續筆試及面試。如經甄選為正取者,應於開學第二週結束前(111年9月23日)前補交正式含排名之成績單;若正式含排名之成績所列排名未符申請資格,則該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 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師資生報名時應檢附身份證明文件。
(三)英文檢定證書1份(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10067164號函,申請雙語教學次專長資格須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 B1級(或以上)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
►衡酌本校最新雙語教學次專長申請資格係教育部於111年8月1日核定,如同學無法於報名截止日(8月18日)前取得合格英文檢定證書,中心將依申請人所提其他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若符合申請資格者列為暫准報名,並得參與後續筆試及面試。如經甄選為正取者,應於開學第二週結束前(111年9月23日)前補交合格英檢證書;若英檢證書成績未符申請資格,則該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四)書面資料(可含自傳、教學能力檢定、課輔活動證明、社團及志工活動、推薦信及其他優秀表現等),一式8份(跨考兩組者須繳交一式16份)。
(五)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原住民籍師資生應備)。
(六)資料如有造假,取消公費生資格。
(七)以上報考檢附之相關資料恕不退還,考生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
四、甄選說明會時間:
111年8月4日(四)12:20至13:10 Google meet會議室連結:https://meet.google.com/cqu-bdph-nue;會議代碼:【cqubdphnue】。
歡迎師資生踴躍報名!!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程組方小姐,tc_fang@mx.nthu.edu.tw,分機7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