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簡章公告_新增1100805修正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110學年度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簡章誤植修正公告_8/5更新
本校110學年度師資培育乙案公費生甄選簡章第七頁,第三組自然科學領域考試科目欄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版本勘誤修正為康軒版。
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簡章全文如附件。
一、說明會時間:110年8月5日(四)上午10點@google meet
Google meet會議室連結:https://meet.google.com/dhq-wezo-vvn?authuser=0 會議代碼:【dhq-wezo-vvn】
二、報名時間:110年8月16日(一)上午9時至8月20日(五)下午5時。
三、於報名時間內,上報名系統(報名路徑:校務資訊系統-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填妥資料後,下載申請表(須簽名)並依序檢附以下資料,送達師資培育中心,如以郵寄寄送資料,請寄至300193新竹市南大路521號行政大樓2樓師資培育中心趙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公費生報名資料」且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報名。
如欲以郵寄方式寄送,須留意以郵戳為憑,並於寄出當日email姓名、聯絡電話、寄出日期與掛號收據編號至cfte@my.nthu.edu.tw信箱,且妥善保存掛號收據。
四、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表1份(須簽名)
(二)歷年成績單1份(含歷年排名)
(三)英文檢定證書或大學指考或學測成績單1份
(四)書面資料(可含自傳、教學能力檢定、課輔活動證明、社團及志工活動、推薦信及其他優秀表現等),一式4份(跨考兩組者須繳交一式8份)。
考生如無法於報名時取得含歷年排名之成績單,可採以下方式:
- 先檢附歷年成績單,並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成績證明頁面,作為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
- 由課程組依考生所提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若符合申請資格者列為暫准報名,並得參與後續甄選程序。
- 如順利錄取,需於開學第二週結束前(9月24日)前補交正式含排名之成績單。
- 若正式含排名之成績所列排名未符申請資格,則該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五、筆試:110年9月1日(三)
六、面試及教學演示:110年9月8日(三)
七、公告甄選結果:110年9月10日(五)
八、報到與遞補:110年9月15日(三)
詳細資訊與相關規定請務必詳閱簡章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與「國立清華大學公費生淘汰與遞補要點」等公費生相關法規。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程組趙小姐(03-5715131分機7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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