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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科】首張教師證登記申請

※首張教師證申請者須通過【教師資格考】且【完成半年實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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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照附件申請流程注意事項辦理

  1. 請申請者務必完成師培系統申請登記】+【紙本送件】兩項程序,始得造冊送件審查
  2. 若證書核發下來欲本校郵寄者:煩請準備A4大小信封,信封袋內並附上資料夾或厚紙板,註明收寄件地址(填妥郵地區號),貼足掛號郵資(60元);若欲以限時掛號寄達請貼郵資(67元)未提供資料夾或厚紙板者,須自行承擔毀損之風險
  3. 選擇郵寄者,不保證運送過程中,是否會產生壓折、遺失,須自行承擔風險。
  4. 附件一「教師證書申請書(教師資格考試及格)」務必繳交親自簽名之正本
  5. 提供護照者,有效期限務必超過6個月以上
  6. 各類科繳件需求依照注意事項中的資料依序擺放,加速承辦作業。
  7. 提醒若您的學分證明成績僅顯示「及格」、「抵免」或「無分數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影本)
  8. 若有要【加註次專長】者請務必於師培系統表單內填寫您的次專長。
  9. 請申請者用心瀏覽注意事項及師培系統表單上之說明,有問題可先e-mail詢問,並於信件中說明姓名與類科身分等訊息。
  10. 請申請者於期限內備妥相關所需證件,若有遺失或需補發者請依照不同辦理單位自行辦理補發,並於期間留意信箱訊息,未於申請階段完整送件,請等待至下個辦理時間再行送件辦理。

申請以下資料請洽相關承辦人

 

有任何問題請洽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 曾惠淇小姐 (分機76262/hctzeng@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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