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畢證明申請】113學年度各類科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公告
113學年度各類科申請修畢證書注意事項如下
請務必詳閱申請公告內容與申請流程,依照各身份檢附相關資料
所有資格必須全數符合始能申請。敬請申請者自行查閱公告內容與檢核資料
1.申請內容與對象詳見附件一(請留意申請收件期限)
2.一般師資生申請連結說明請見附件二
4.未畢業研究生但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請記得檢附附件三資料
補充說明:
113學年度第1學期已畢業且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大學畢業生、已修畢研究所畢業應修學分與可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研究生
請於期末所有成績登記結束後再檢附所有資料提出申請
有問題請洽詢 師培中心 實習輔導組 黃小姐 分機 7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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