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
- 具有國立清華大學學籍學生(大學部二年級以上、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每年6.7月,詳細時間以本中心公告為主。
- 報名資格:
- 大學部:在學期間業總平均成績 C (GPA2.00) 或 63分(含)以上 。
- 研究所:在學期間業總平均成績 B (GPA3.00) 或 73分(含)以上 。
- 至申請時為止,未有本校或原學校記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 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書面資料(*為網路報名後下載格式填寫):
(一) 申請表(網路報名時於網頁印出)
(二) 操行證明書*
(三) 歷年成績單(申請資格用)
(四) 外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影本(參與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者依教育部實施規定檢附附件)
(五) 以原住民籍身份申請者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修業年限
- 修讀教育學程至少需兩年(以學期計至少四學期、不含暑修、且應有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事實)。
- 教育學程至多修讀年限併入大學法及其細則所定延長修業年限內計算(大學至多6年,碩士至多4年,博士至多7年,請自行與教務處註冊組確認)。
- 因教育學程學分抵免,學分抵免及修業期程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分抵免辦法」規定辦理。
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