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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一學期中等學校教師各科/各領域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認定申請

104學年度第一次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認定申請

申請對象:全體師資生皆可參加專門課程認定,不限參加次數

繳交時間:105118()1月29()上午9-12點,下午2-5

繳交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將下述文件繳交至師培中心辦公室王艾妮小姐,親繳或郵寄(以郵戳為憑)皆可

繳交文件(相關表格請至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3558,r3957-1.php下載):

  1. 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如附件,若不知道考進教育學程學年度者,請上師培中心網站招生資訊/p/412-1275-332.php查詢,並請詳閱表格中的填表說明後再填寫)
  2. 成績單正本(請用色筆標示出申請檢核的科目)
  3. 科目等同證明單(選擇性檢附。申請檢核99103年版的專門課程規定者無法使用,但研究所才進入教育學程就讀且大學時非念清大的學生不在此限)
  4. 專門課程科目及一覽學分表(請依照進入教育學程就讀之學年度繳交適用版本,版本請見中心網頁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92127,r3984-1.php?Lang=zh-tw,並請用色筆標示出申請檢核的科目)
  5. 前次認定申請表影本(選擇性檢附,第一次申請者免附)
  6. 英文檢定考試通過證明(選擇性檢附,98學年度起入教育學程且認證英文科者需檢附)

注意事項:舊生可自由選擇舊版或新版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亦即

  1. 93-98學年度間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依各科各年度版本自行擇一使用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92127,r3984-1.php?Lang=zh-tw
  2. 99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請依個人進入教育學程就讀之學年度版本使用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92127,r3984-1.php?Lang=zh-tw
  3. 98學年度以後(含)入教育學程修讀且專門科目欲認定英文科之同學,需另附檢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複試或其他相同等級之英語相關檢定考試通過證明)
  4. 99學年度以後(含)入教育學程修讀的同學,於本校所修習的科目,無法使用科目等同證明單,所需認定的修習科目必須與各科/領域專門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中所列之科目名稱或相似科目名稱一致,始可認定。但若該科目為原系所同意可至他校跨校修習、且科目名稱不同時,則可使用科目等同證明單。(此種情況者,請於申請時一併附上系所核定之跨校修課申請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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