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教場地借用
師資生如有試教需求,
可於上班時間內,
向中心申請未上課或未使用之
305教室、307教室、217M會議室、211教室等場地。
場地申請使用目的僅供試教或相關用途,
中心將視場地使用狀況提供借用,
並保留場地借用准否之權利。
聯絡人:梁玉琴
聯絡電話:03-5742902
email:ycliang@mx.nthu.edu.tw
可於上班時間內,
向中心申請未上課或未使用之
305教室、307教室、217M會議室、211教室等場地。
場地申請使用目的僅供試教或相關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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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保留場地借用准否之權利。
聯絡人:梁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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