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實習生檢核作業(6/23-27,一-五)
103學年度實習生檢核作業
時間:103年6月23-27日(一-五),上午10-12點、下午2-4點
收件地點:教育館師培辦公室 郭小姐
申請對象:103年8月參加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者一律需參加檢核作業
繳交文件(相關表格請至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57565,r301-1.php 下載):
1、中等教育學程實習生檢核資料表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影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
3、修畢普通課程畢業應修學分證明(請系/所上核章證明)
4、大學/碩士畢業證書影本(以學生身份參加半年實習之大學部學生者免附,但實習結束、領取到大學畢業證書後,需繳交證書影本以便向教育部申請教師證書時使用;碩班實習生請先行檢附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5、畢業學分審查表(大學部學生需檢附本項目,請從校務資訊系統印出)
6、清華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及所需文件
6-1、清華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
6-2、成績單 (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
6-3、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影本(選擇性檢附)
6-4、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請用螢光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請於/p/412-1275-542.php#attachment 下載欲檢核的版本)
注意事項:舊生可自由選擇舊版或新版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亦即
(1)93-98學年度間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由「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93年版)」、「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99年版)」、「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0年版)」或「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1年版)」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2) 99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教育學程修習者,能由「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99年版)」、「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0年版)」或「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1年版)」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3) 100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教育學程修習者,能由「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0年版)」或「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1年版)」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4) 101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教育學程修習者,僅能選用「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01年版)」。
(5)因103年版一覽表新增必選科目及實地學習54小時之規定,請應屆實習生勿使用103年版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7、「專門課程證明書影本」或 國立清華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各科/各領域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認定申請表及所需檢附文件
7-1、國立清華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各科/各領域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認定申請表
7-2、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用螢光筆標示欲認定科目)
7-3、前次認定申請表影本(選擇性檢附)
7-4、科目等同證明單(選擇性檢附)
7-5、英語相關檢定考試通過證明(選擇性檢附)
7-6、欲檢定科目之專門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請至/p/403-1275-3984-1.php下載,並用螢光筆標示欲認定科目)
注意事項:舊生可自由選擇舊版或新版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亦即
(1)93-98學年度間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由以下三個版本自行擇一使用。
「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99學年度前入教育學程適用)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4222,r391-1.php」
或 「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99學年度(含)至102學年度(含)後入教育學程適用)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17115,r391-1.php」
或 「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103學年度(含)後入教育學程適用)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65272,r391-1.php」
(2)99學年度(含)後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由以下二個版本自行擇一使用。
「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99學年度(含)至102學年度(含)後入教育學程適用)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17115,r391-1.php」
或 「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103學年度(含)後入教育學程適用)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65272,r391-1.php」
8、學習護照「專業成長與服務學習合格證書」影本(101學年度起之師資生需檢附)
備註說明:
(1)檢附文件除成績單需繳交正本以外,其餘文件一律繳交影本即可。
(2)收件檢核時若有缺漏資料或資料填寫有誤者會現場請申請者進行補件或修正,故耗時較長,請同學盡量提早申請並保留多點時間於申請作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