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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臺灣學校103學年度商借公立中等學校教師簡章

一、商借教師類別:國文、英文、物理、化學等科教師(擇優錄取1名)。

 

二、商借教師條件: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資格

1. 國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2.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

3. 原學校出具教師商借同意書(可於錄取後補上)。

4. 身心健康(檢附公立醫院最近3個月健康檢查紀錄,可於錄取後補上)。

    5. 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

       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

 

三、商借期限:自103年8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 (一年)。商借期滿教學成績優異者,經

原服務學校同意,則可最多延長兩年。

1.有關商借教師待遇福利、保險及退休撫恤等權益仍與原服務學校相同,詳情請依教育部「海

  外臺灣學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實施要點」辦理。(請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

  司網頁下載)

2.本校另提供商借教師:

(1)每月海外加給300美金,若有職務加給另計。

    (2)單身套房宿舍(附冷氣及衛浴設備)

    (3)餐廳平日伙食津貼(學校支付一半費用)

    (4)商借期間,寒、暑假各提供來回(泗水-臺灣)經濟艙機票乙張。

 

四、報名方式:

    1. 請填寫甄選資料表及檢附服務學校同意書(如附件),並請將最近成績考核通知書、學經歷、

       教學績效資料、教學相關檔案資料及教師證用掃描方式(以DPF檔或JPG檔),於103

       年6月20日前先行 Email至:

    (1)ysf.ysf@msa.hinet.net

(2)sinyin1113@gmail.com

    2. 聯絡人:人事室王萍樂62-31-7421217轉24;Fax 62-31-7421218

 

五、甄選方式:先採書面審查方式,符合本校需求者將通知複試(以面試為主)。

 

六、錄取通知:錄取者個別通知,並函請原服務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

 

七、附則

    1.錄取者報到時請繳交健康檢查報告(含毒品檢驗及AIDS檢查報告)乙份,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2.繳驗之各項證件如有不實,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3.商借甄選錄取教師須依規定時間到職。

4.本校屬完全中、小學,甄選錄取教師若因教學需要得搭配其他不同年級課程或安排輔導課

  程,不得拒絕。

5. 其他未盡事宜得補充說明之。

6. 本校為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課程與國內同步,學校位於印尼泗水新加坡區,環境

   優美、學生純真品德優。

    校址:Diamond Hill Blok DR1, no.15A, Citra Raya, Surabaya 60219, INDONESIA

    網址:www.stisi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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