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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3學年度第一次中學教師甄選簡章

 

依 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科目及名額:下列各科將備取若干名,報考者僅能擇一科目報名。

    正式教師:國文科教師英文科教師數學科教師公民科教師高中化學教師等若干名(配合國中

    理化教學)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614(中午12:00)止,於完成通訊報名後,通過書面審查者將個

    別通知甄選報到時間及地點。各科目先完成報名者先辦理甄選,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E-mail)報名,請上網http://www.taipeischool.org/下載報名表、自傳等表單,

    請先將報名表單、自傳、資格證件影本及相關證件掃描成PDF檔於報名期限前E-mail至人事室

    <hcmc.personnel@gmail.com>俾作聯繫收件後3日內回覆確認。

校址:Lo S3, Khu A, Do Thi Moi, Nam Thanh Pho, F. Tan Phu, Q. 7, TP. Ho Chi Minh, Vietnam

    電話:002-84-8-54179006~7轉分機104 人事室    

六、聯絡人:蕭穗珍校長e-mail:lavender0803@gmail.com

            教務處鄭凱平主任:002-84-8-54179006~7轉分機111

            人事室張學武主任:002-84-945894066

七、應繳文件:

  (ㄧ)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及正確的聯絡電話、手機及電子郵件。

  (二)資格證件: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檔E-mail完成報名,正本於甄試報到時繳驗。

      1.身分證 2.畢業證書 3.學經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書 4.護照影本(有效期6個月以上)

  (三)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整

  (四)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繳交畢業證書中文翻譯本,並須繳驗駐外單位查驗學歷屬實文件,及經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且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

      後補送證明文件。

七、甄試資格:中華民國籍。

  ()具備各該科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大學以上畢業,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3條各款資格者。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

      條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

八、甄選方式

  ()初試:資格及書面資料審查。

  ()複試:教學演示及面試。

     1.教學演示範圍:

      (1)以高國中教材為主,單元內容自選。

 

高中教材

國中教材

單元

國文科

翰林

康軒

自選

英文科

遠東版

(施玉惠)

翰林

自選

數學科

翰林

康軒

自選

公民科

南一

康軒(1.2)

南一(3)

自選

國中理化/高中化學科

龍騰

康軒

自選

      (2) 教學演示(20分鐘)15分鐘教學演示、5分鐘現場答詢。

      (3) 應試所需課本教材、器材請自行準備,考場不予提供。

     2.面試(15分鐘):依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儀表舉止、表達能力及服務抱負等定之。

  ()錄取總成績計算標準:教學演示60%,面試40%。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教學演示成績較高者

      優先錄取,若上述資格皆相同時,則由甄選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甄選時間及地點103617日,地點另行公告。

錄取公告:

  ()各科教師依甄選成績決定錄取順序,但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該科得從缺。

  ()凡錄取人員由學校主動通知報到時間,應於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證件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初聘一年(依據學年度聘任),聘期自10381日至104731續聘為每年一聘。

  ()錄取公告將公佈於本校網站

十一附則:

  ()繳驗之各項證件如有不實,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

      患有重大傷病未主動告知、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本校屬完全學校,如因教學需要得搭配高國中課程,教師不得拒絕。

  (四)經錄取教師於報到後,應立切結書保證履約到職,否則依罰則辦理。

  ()經錄取教師應參加本校職前訓練及研習,並由學校統一代辦簽證手續。

  ()本校每學期提供1張臺灣-越南胡志明市來回經濟艙機票,新進教師提供2人一間之學校宿舍。

  ()教師敘薪起始日期以到校隔日起算(到越南胡志明市本校),另有海外加給。

  ()錄取教師視教學需求得搭配中小學課程、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夜間輔導課程等相關事宜

      得拒絕。

  ()本校創辦十七年,係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完全學校,學制包含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15

      一貫,為海外私立學校,並於1012月開始加入臺灣地區私校退撫儲金制,除薪資外,另有

      海外加給、職務加給等福利。目前有學生900人;歡迎有志海外教育教師加入本校陣容。

  ()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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