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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初檢申請(1/20-1/28,2/6-7)

102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初檢申請

 

申請時間:103120()128(),26()27()

                    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5

申請對象:1.擬參加103學年度半年教育實習者(已參加或未參加實習分發者皆須申請)

                     2.欲修習102學年度下學期「分科/領域教學實習甲乙」課程者

繳交文件:

  1. 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
    (請於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3563,r299-1.php下載,並請詳閱表格中的填表說明後再填寫 )
  2. 成績單正本 (請用色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
  3. 審核通過之學分抵免申請表影本(選擇性檢附,無學分抵免者免附)
  4.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請用色筆標示出欲申請檢核之科目)
    (請依照進入教育學程就讀之學年度繳交適用版本,請於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4275,r390-1.php下載欲檢核的版本;若不知道考進教育學程學年度者,請上師培中心網站招生資訊/p/412-1275-332.php查詢)

繳交方式:欲申請檢核者請將上述資料於繳件期限內交至師培中心辦公室郭銘茜小姐,親繳或郵寄(以郵戳為憑)皆可

注意事項:舊生可自由選擇舊版或新版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亦即

(1)93-98學年度間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選擇「93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或「99、100、101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2)99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選擇「99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或「100、101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3)100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可選擇「100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或「101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自行擇一選擇適用版本。

(4)101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修習者,僅能使用「101學年度起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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