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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新民高級中學102學年度教師甄試簡章

 

壹、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試科別:公民與社會科3名、英文科4名、多媒體設計科2、輔導科1名、觀光科2、體育科1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即日起至7月10日止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hinmin.tc.edu.tw/)。

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址(http://tecs.ntnu.edu.tw/ntnucareers/index.php)。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肆、索取簡章方式:自行於本校網站上下載。

伍、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102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2時】。

二、地點:本校烈堂樓2樓(本校地址:台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電話:04-22334105轉6224、6229。)

 

陸、報名資格:

一、各科均限本科系畢業,持有該科合格教師證,並在有效期間者。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三、本年度已參加教師資格檢定合格,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得以檢定成績通知書及切結書參加甄選,惟若未在102年7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四、參加體育科教師甄試者應具有救生員資格。

 

柒、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自附委託書),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依序檢附下列證件:【所繳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另請繳交A4證件影本乙份(影本大小應一致,得放大或縮小)

〈一〉報名表。【請於報名前先行填妥】

〈二〉國民身分證。

〈三〉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

〈四〉合格教師證書。

〈五〉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男)。

〈六〉切結書。【請於報名前先行填妥】

〈七〉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相片2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八〉繳交初試報名費新臺幣陸佰元整;複試時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

〈九〉救生員證書【體育科】

三、領取准考證。

 

捌、甄試方式:筆試、試教、面試、實作(觀光科、多媒體設計科適用)

玖、分數比率:筆試不計分僅作參加複試與否之依據。

應試科別

英文科、公民與社會科、輔導

觀光科、多媒體設計科

體育科

面試

50%(每人12分鐘)

30%(每人12分鐘)

50%(每人12分鐘)

試教

50%(每人12分鐘)

30%(每人12分鐘)

50%(每人20分鐘)

實作

-------------

40

-------

合計

100

100

100

 

拾、甄試日期:

一、初試:筆試

日期:102年07月15日(星期一)。

時間:10:00~11:30 (09:45前報到)。

地點:另行公告。

公告複試名單:18:00

二、複試:面試、試教、實作

日期:102年07月16日(星期二)。

時間:自13:30起,詳細時間、地點於公告複試名單時同時公告

 

拾壹、甄試總成績造具名冊,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擇優錄取聘任。

拾貳、錄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02年07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拾參、錄取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報到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依學歷敘薪。

拾肆、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試缺額為限。

拾伍、依本校教師服務規約第3條約定:教師有應校長依規定聘請兼任導師或兼任(辦)行政職務之義務。

拾陸、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師甄選有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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