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實習生檢核(申請至7/4截止)
101年8月1日要去實習的同學 請注意:
本年度實習生正式檢核開始囉!
※申請條件:今年8/1要去實習者,必須領有「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認明及「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申請時時:101年6月20日~7月4日(三)截止
※檢附資料(請依以下項次排列):
1.實習生檢核資料表
2.「教育專業」課程年度版本學分一覽表 (檢附93年版本或99年版本學分一覽表,請用色筆標出檢認定科目)
3.「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上中心網站/右下方功能選項/教育學程課程檢核系統/輸入各科成績並印下)網址:http://140.114.67.66/course/login.php 請先註冊申請帳號
4.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用色筆劃出檢認定科目)
5.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影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
6.修畢畢業應修學分證明(請系所開立證明)、大學畢業證書影本(碩/博士班同學繳交)
7.畢業學分審查表(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碩士班,免附;大學部同學印下來後至系辦請助理審核後蓋章,自己亦要於最後記得簽名唷~~
8.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若曾申請或曾申請未通過者,請繳交文件如下:「專門課程」認定申請書(含前幾次申請未通過之申請書影本)、科目等同證明單及授課大綱(選擇性檢附)
※教育學程課程檢核系統/輸入時,請注意:
1.採計為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數之科目,係指在主修、輔系或雙主修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不計入主修、輔系或雙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內。
2.若於外校修習之教育專業科目經師培中心審核可抵免者,系統內請鍵入外校修課課程名稱,請一併附上審核通過的學分抵免申請表(紙本)。
3.學生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需對應其所修習專門課程及實習科目。
本年度實習生正式檢核開始囉!
※申請條件:今年8/1要去實習者,必須領有「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認明及「專門課程」學分證明。
※申請時時:101年6月20日~7月4日(三)截止
※檢附資料(請依以下項次排列):
1.實習生檢核資料表
2.「教育專業」課程年度版本學分一覽表 (檢附93年版本或99年版本學分一覽表,請用色筆標出檢認定科目)
3.「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上中心網站/右下方功能選項/教育學程課程檢核系統/輸入各科成績並印下)網址:http://140.114.67.66/course/login.php 請先註冊申請帳號
4.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用色筆劃出檢認定科目)
5.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影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
6.修畢畢業應修學分證明(請系所開立證明)、大學畢業證書影本(碩/博士班同學繳交)
7.畢業學分審查表(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碩士班,免附;大學部同學印下來後至系辦請助理審核後蓋章,自己亦要於最後記得簽名唷~~
8.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若曾申請或曾申請未通過者,請繳交文件如下:「專門課程」認定申請書(含前幾次申請未通過之申請書影本)、科目等同證明單及授課大綱(選擇性檢附)
※教育學程課程檢核系統/輸入時,請注意:
1.採計為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數之科目,係指在主修、輔系或雙主修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不計入主修、輔系或雙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內。
2.若於外校修習之教育專業科目經師培中心審核可抵免者,系統內請鍵入外校修課課程名稱,請一併附上審核通過的學分抵免申請表(紙本)。
3.學生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需對應其所修習專門課程及實習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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