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商誠徵教師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科及考試時間:
|
科(群)別 |
一般科目 |
專業科目 |
||||||||||||
|
國文 |
英文 |
數學 |
歷史 |
地理 |
輔導 |
健康與護理 |
商業經營 |
機 電 |
資料處理 |
美容 |
汽車 |
餐旅 |
電資 |
|
|
日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試日期 |
6/5(二)及6/6(三) |
5/15(第一梯)、6/5-6(第二梯)可任選一梯次參加考試 |
||||||||||||
三、報名: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四技、二技等日間部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如附件,P5)
3.持外國學歷證件者,請繳交(1)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及譯本影本各1份。(2)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影本1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3)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5)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或不具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親自或委託他人備妥各項檢附表件,至本校人事室(逸仙大樓2樓)報名。
2.通訊報名:備妥各項檢附表件,連同報名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中山工商實習銀行」)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831高雄市大寮區正氣路79號中山工商人事室收」,收件後將以E-MAIL方式回信告知。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5月30日16:30止(含報名資料送達人事室)。餐飲、電資第一梯次報名截止日為101年5月11日16:30止(含報名資料送達人事室)。
(四)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餐旅群須另繳實作材料費陸佰元。
(五)檢附表件:(送件後恕不退還)
1.報名表(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以正楷書寫清楚或打字,並請自行貼妥最近3個月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2.自傳(P7)
3.切結書(P8)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6.合格教師證書或合格技術教師證書影本(未具合格教師證者,如具實習教師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檢附相關文件影本,均無者免附)
7.退伍令影本(免服兵役者須附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繳)
8.乙級證照相關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9.上列文件請依序裝訂,4-8項以A4格式影印
(六)洽詢電話:07-7815311 分機205&105,07-7820746人事室李小姐、楊小姐或陳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