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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視實習學生交通費報銷注意事項及流程

訪視實習學生交通費報銷流程如下:

1.請於出差前至校務資訊系統/差勤系統/填報出差申請,核准後,列印核准後出差申請單(非公假申請單喔!)。

2.請於後附「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之藍色字體處填寫姓名、單位、員工代號、職稱及簽名。

3如搭高鐵請檢附票根;若搭其它交通工具免附票根,中心會直接以火車票(自強號)或公車票價報支。

4.將「核准後出差申請單」、「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及「票根」以校內傳遞予師資培育中心梁玉琴續辦;您所墊付之款項將於報銷後,由校方直接匯入您於校務資訊系統內登錄的銀行帳戶。

5.若因訪視地點偏遠,需搭乘計程車時,請向司機索取車資收據,中心將另以支付膳雜費方式核銷。(膳雜費上限依學校規定報支,新竹縣市內無法報支)。

6.因學校差旅費報支規定,故訪視實習學生僅補助訪視新竹市以外學校之高鐵、火車或公車交通費,請各位老師見諒。

7.擬報銷之交通費,請老師務必於該年度主計室關帳前(依主計室每年度公告日期),將資料送達中心(並請保留中心報支行程流程約2天時間),逾期無法核銷喔!!

如有其他問題,請與師資培育中心梁玉琴小姐(分機:42902)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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