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複審時間
教育學程複審時間為6月11日上午9點30分起,詳細時間如附件所示,請同學切記自己的口試組別及號碼(ex:第二組第位)
請報考同學務必於口試時間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ex:口試時間為9:30~10:00者,請於9:20前完成報到手續)
報到地點為教育館210室,報到流程如下:
口試時間前10分鐘至教育館210室報到→報到(於簽到表簽到,並於演講登記表寫下演講題目)→至教育館211室等候口試帶位→參加口試→口試結束後即可離開
複審時請報考同學準備3分鐘的演講,演講內容為介紹任一物品、事件或是人物,例如介紹MP4、介紹某位名人等,演講題目自訂並於當日報到時告知工作人員,演講時不提供簡報工具如單槍、筆記型電腦,僅能使用黑板作為演講時的輔助工具(複審成績佔總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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