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本校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 本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規劃開課。
二、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分為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應修至少46學分,其中專門課程應修至少10學分,教育專業課程(註1)應修至少36學分:
(一) 專門課程,應修至少10學分,至少修習4個領域,並以非主修領域優先修習,其中英語為非英語相關院科系必修、自然科學為非理工相關院科系為必修。
(二) 教育基礎課程,應修必選修至少3科6學分(註2)。
(三) 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12學分,其中教育議題專題為必修,必選修5科10學分(註3)。
(四) 教育實踐課程,應修至少16學分,其中教材教法必修4領域至少8學分,教學實習、國民小學國語敎材教法與國民小學數學敎材教法為必修、
國民小學英語教材教法與國民小學自然科學教材教法至少2選1。
註1:教育專業課程係指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及教育實踐課程。
註2:必選修3科6學分,係指在教育概論、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心理學及教育行政共5科裡選3科6學分。
註3:必選修5科10學分,係指在教學原理、班級經營、學習評量、課程發展與設計、輔導原理與實務及教育研究法共6科裡選5科10學分。
提醒:教育專業課程應修至少36學分,目前所訂必修及必選修學分數加總為應修至少34學分,還有應修至少2學分可於教育方法課程、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實踐課程內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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