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正取生報到
一、正取生報到
(一)時間:112年07月07日(星期五)至112年07月14日(星期五)辦理線上報到。
(二)報到流程:自本校校務資訊系統→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登入。(系統於報到期間24小時開放,逾時即關閉)
112-1研究所新生及轉學生報到路徑:https://reurl.cc/AgGMzj
(三)正取生須依規定日期辦理線上報到,逾期視同放棄資格。未辦理報到或報到後因故放棄教育學程師資生資格者,日後如欲完成修習或採認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應再經甄選通過取得各該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
二、新進師資生說明會
(一)甲組:
1.日期:112年09月11日(星期一) 。
2.時間:12:10 至13:20。
3.地點:以線上同步方式辦理,線上會議室連結將公告於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
(二)乙組:
1.日期:112年09月14日(星期四) 。
2.時間:12:10 至13:20。
3.地點:以線上同步方式辦理,線上會議室連結將公告於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
(三)請112學年度新進師資生務必參與新進師資生說明會,如因課務無法參與,請於會後自行詳閱網站公告簡報,並依規定自行安排修課規劃,乙組新進師資生請另行依公告繳交學籍資料表、確認修讀回條等資料至師資培育中心校本部辦公室(教育館210室)。
(四)詳細時間若有更改,請以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公告為主。
三、備取生報到
(一)時間:112年07月19日(星期三)至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結束前辦理線上報到。
(二)未辦理報到或報到後因故放棄教育學程師資生資格之正取生,缺額由備取生遞補之,備取生遞補期限至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結束前;如備取生遞補後仍有缺額,本校不再辦理其他遞補作業。
四、修習規定
(一)修習教育學程課程應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各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暨相關規定辦理,並依選課作業時程選課。
(二)各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部分具修課順序並含擋修機制,可能會增加修習年限,請錄取生務必詳閱所修習之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112學年度版),並依規定自行安排修課規劃。
(三)教育學程排課原則係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22日臺教技(四)字第1070062979號規定:「日間部課程安排為週一至週五白天。」辦理。
(四)每學期修課學分上限規定請參閱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教育專業課程之學分抵免或採認請參閱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學分要點」。
(五)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修習教育學程課程應繳納學(分)費,收費標準另訂之。」收費標準可參閱本校「學生修習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收費標準」。
(六)本校師資生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成績及格,經審核通過後,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與半年教育實習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部師資生:取得本校大學畢業證書。
2.研究所碩、博士師資生:需具備本校或他校大學畢業證書及完成本校各該學系(所)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如未具大學畢業證書則須具備研究所畢業證書。
(七)若修習教育學程期間因故放棄教育學程師資生資格、退學、畢業、有記大過處分、連續二學期操行成績未達八十分(或相當級數)之以上情事之一,即喪失教育學程修習資格,本校不再辦理名額遞補。
(八)其他規定參閱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修習教育學程相關規定。https://cfte.site.nthu.edu.tw/p/412-1275-547.php?Lang=zh-tw
(九)本校112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師資培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本校學則與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等相關規定以及教育部相關函釋意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