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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程】110學年度第2學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非畢業生)(7/1~7/8)

各位同學好:

請同學詳閱以下說明後,於111年7月1日(五)至7月8日(五)間備妥完整應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師培中心。

  • 申請對象:全體師資生
  • 繳交方式:111年7月1日(五)至7月8日(五),擇以下方式繳交

(一)親自送件

於9:00~12:0014:00~17:00親送紙本資料至校本部教育館210D師培中心辦公室。

(二)掛號郵寄

於收件期間內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教育館210室

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收。

  • 需檢附資料:(★表示凡申請者皆須檢附 ☆表示視個人情況條件檢附)

「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

成績單

1.南大舊生(學號2開頭)請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並用色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

2.非南大舊生,可繳交本校成績單正本或至清華首頁校務資訊系統登入/點選計通中心相關服務/師培系統/檢核與實習/列印歷年修課成績表(中等),下載歷年修課成績表,並用色筆標示出本次申請採認的課程。(操作說明可參閱頁面下方pdf檔)

專門課程學分表(請用螢光筆標示欲認定之科目)

☆歷次申請專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審核結果(若有即須檢附)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已取得者須檢附,以利審核修畢教育學程資格)

科目等同證明單(請於本頁面下方附件下載)及課程大綱(注意!等同證明單內所填的課程,亦須一併填寫於分科分領域專門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內)

輔系/雙主修資格證明(本科系不符合任教科目培育系所者須檢附,大學部請檢附校內申請輔系/雙主修證明,研究生請至本頁面下方下載「研究所師資生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雙主修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申請表」填寫後與本次申請資料一併繳交。)

英語專長須檢附B2級以上相關檢定考試通過證明(含聽說讀寫)

職業類科須檢附18小時業界實習認證表

本土語專長須檢附本土語文語言能力證明

  • 注意事項:
  1. 請依照自己進教程的學年度來選擇專門課程認定版本。(如有登記轉課架者,請用登記之版本)
  2. 不會填表或有填表疑問的同學請務必詢問中心承辦人並於期限內申請。
  3. 成績未到的科目不予採認。
  4. 資料不齊全以退件處理。
  5. 所附電子檔申請資料有模糊不全或不清晰難以辨識者,歉難受理該申請。
  6. 凡為101學年度至107學年度入學之大學(不含研究所)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數學系本科系學生(含主修、雙主修),並同時於101學年度至108學年度符合師資生身分者,可適用「教育部試辦專門課程認定辦法」。(相關辦法及表格如教育部試辦專門課程認定辦法)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校本部師培中心趙小姐 scchao@mx.nthu.edu.tw,分機4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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