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程】110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及學分證明申請(1/18~1/25.1/18-2/23)
壹、110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預檢核作業申請
一.申請時間:111年1月18日(二)至2月23日(三)止,上午9點-12點,下午2點-5點(不接受提早收件及逾期收件)
二.申請對象:
1.欲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者(請於111年1月18日(二)至1月25日(二)申請)
2.預計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3.預計報名111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且尚未取得師資職前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者(限中等教程生)
4.預計110學年度第2學期可修畢研究所應修學分之碩士班師資生
#擬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非預檢核受理對象.請直接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申請
三.繳交地點:校本部教育館210R師資培育中心 趙小姐(分機42902)
四.相關表格請點我下載
請依採用之教育專業課程架構版本下載適用之申請表格
採用107學年度(含)前課程架構表者請下載8.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格(中教預檢核用107學年度前課架適用)
採用108學年度課程架構表者請下載8.教育專業課程檢核表格(中教預檢核用108學年度起課架適用)
貳、110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申請
一.申請時間:110年1月18日(二)至2月23日(三)止,上午9點-12點,下午2點-5點(不接受提早收件及逾期收件)
二.申請對象:
1.已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與專門課程之師資生。
2.已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與專門課程與研究所應修學分之碩士班師資生。
三.繳交地點:校本部教育館210R師資培育中心 趙小姐(分機42902)
四.請依採用之教育專業課程架構版本下載適用之申請表格)
採用107學年度(含)前課程架構表者請下載13.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用 106及107學年度課架適用)
採用108學年度課程架構表者請下載13.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用 108學年度起課架適用)
五.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請下載21.教育專業課程自我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