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11008核定版係適用自110學年度(含)起取得本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者,109學年度(含)以前之師資生得適用之。
依據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本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之師資生或已持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本校進修學位者,如欲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應向本校提出修習申請,得以其申請修習之學年度本校經教育部備查之課程版本辦理認定;如未向本校申請逕自修讀專門課程者,其專門課程之認定,則以提出申請認定之學年度,本校經教育部備查之課程版本辦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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