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程】校內登記暫准報名6月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各位同學您好,
請預計於今年6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於本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自我檢核確認本學期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辦理校內登記暫准報名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詳細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校內登記流程與說明:
(一)暫准報名者校內登記
- 對象:本學期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學位之大學師資生,以及本學期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完成研究所應修學分之研究所師資生。
- 校內登記:符合上述條件且欲報考今年(110年)6月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請先自我檢核確認您的修課規劃,將於本學期結束(110年7月初)能夠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並於3/17(三)前至以下連結登記:https://forms.gle/buZVAA7ggV1owAf7A
(二)申請教育專業、專門課程時程
請以"暫准報名"身分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者,於6/21-6/24期間至師培中心申請教育專業、專門課程學分證明,詳細申請文件資料屆時會公告於中心網站,請自行留意,同學互相提醒注意,資料缺件或不正確、逾期交件者,不予受理。
(三)暫准報名資格檢核審查程序
以"暫准報名資格"報身分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者,未來審查程序請依照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公告繳件說明與時程為主,請務必密切留意個人信箱與師培中心網站之公告。
二、暫准報名報考教師資格考試注意事項
- 本次校內登記暫准報名考試資料僅供本校師培中心提供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資格考試試務組 上傳資料使用,不代表報名教師資格考試。請欲報考者務必詳閱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後自行報名。
- 登記暫准報名並不代表您已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資格,仍須依據您於6/21-6/24期間至師培中心申請教育專業、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最終審核結果為準。如申請教育專業、專門課程學分證明審核結果未通過或發現有不適用「應屆畢業之報考人得申請暫准報名」之規定者,其暫准報名應屬無效,將通知報考人,其已參加之教師資格考試,依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8條「自始不具應考資格」規定辦理(即屆時將視為不具應考資格)。
- 上述相關項目均係依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學分要點、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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