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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即將開始接受申請 (12/28-12/31)

109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即將開始接受申請。

受理時間為12/28-12/31,錯過請等明年5月再來申請。

同學提出申請時,請先確認下列三點注意事項已經充分備妥:

1. 學習護照封面基本資料填妥完善。

2. 附上證明文件 (貼上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若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恕不負保管責任)。

3. 學習護照前面的項次資料,一定要填寫清楚。

例如:參加師培中心演講活動,除附上證明(研習條貼好)之外,也必須在前面專業成長活動的師培中心相關活動類別裡填妥資料,再逕行繳交認定。

注意!封面基本資料未填妥完善者,一律不予認定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中心張小姐聯繫, 03-5715131 #76260。

 

學習護照使用要點: 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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