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即將開始接受申請 (12/28-12/31)
109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即將開始接受申請。
受理時間為12/28-12/31,錯過請等明年5月再來申請。
同學提出申請時,請先確認下列三點注意事項已經充分備妥:
1. 學習護照封面基本資料填妥完善。
2. 附上證明文件 (貼上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若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恕不負保管責任)。
3. 學習護照前面的項次資料,一定要填寫清楚。
例如:參加師培中心演講活動,除附上證明(研習條貼好)之外,也必須在前面專業成長活動的師培中心相關活動類別裡填妥資料,再逕行繳交認定。
注意!封面基本資料未填妥完善者,一律不予認定。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中心張小姐聯繫, 03-5715131 #76260。
學習護照使用要點: 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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