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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二次學習護照檢核領回公告(6/15-6/24)

108學年度第二次學習護照檢核已檢核完畢,領回時間為6/15-6/24
逾時本中心將不負保管責任,謝謝!

 

以下說明事項,請配合。

  1. 部分同學過去因封面、項次、內容未填妥或未有證明章等等,學習護照尚未領回。
  2. 108學年度年度積分前五名同學,請於6/17(三)晚上7:00整,至教育館315教室參加頒獎小典禮。
    (徐O棠、林O萱、高O妤、陳O華、劉O瑜,以上五位已個別寄信通知)
  3. 本次僅有申請半年教育實習者的時數統計處會有蓋合格章;已滿足點數要求但尚未於本學期離校者,還不會蓋合格章。
  4. 若這學期需要離校者,請於7/1-3辦理修畢證書申請時,請將學習護照一併繳交於檢核資料中。

除領回時間,其他時間未開放領取。

註:學習護照封面資料請確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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