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06學年度取得師資生 _職業教育與訓練學分班證明書 影本繳交
***105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必修"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
( 此2學分不含在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內,是技職教育法規定必修)
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133480,r6792-1.php?Lang=zh-tw
若您參加教育部委託大學,暑假開設 職業教育與訓練學分班證明書
影本請繳交至師培中心課程組留存,以利做為製發學分證明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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