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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107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申請公告(12/24-12/28)

107學年度第一次學習護照檢核即將開始申請囉。受理時間為12/24-12/28,錯過請等明年5月再來申請。

同學請記得填妥資料並附上證明文件(影本貼上即可)申請,只有附證明文件,學習護照前面的項次沒有填好,亦不受理申請!(繳交證明文件之正本,恕不負保管責任)

例如:參加師培中心演講活動,除附上證明(研習條貼好)之外,也必須在前面專業成長活動的師培中心相關活動類別裡填妥資料,再逕行繳交認定。

因應學習護照要點修正,本學年度開始一學期僅辦理一次檢核申請。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中心王小姐連繫,03-5742911。

 

學習護照使用要點: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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