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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上學期9月3日至9月17日止教育專業課程超修、跨校修課、抵免公告(9/6新增內容)

107學年度上學期教育專業課程超修、跨校修課、抵免公告

9月3日(一)起至9月17日(一)下午5點止,受理超修、跨校修課及學分抵免申請,
(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前,所修習的課程擬申請抵免學分,以十年內為限)
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以下辦公室
小教.幼教.特教類科: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吳小姐(分機76292)。
中教:校本部教育館2樓210D室趙小姐(分機42902)。

一、超修申請
(一)申請對象:擬於107上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超過學分規定上限者皆須申請。
1.中教:超過8學分者,但至多不得超過13學分
2.小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3.幼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小教幼教請點http://cfte.web.nthu.edu.tw/files/14-1020-67037,r3977-1.php?Lang=zh-tw
(三)繳附文件:超修申請表
(原新竹教育大學105學年度入學前研究生若您已修畢所上學分,請點先申請研究生修畢應修學分數超修申請表做為本次申請超修小教幼教學程附件 http://curricul.web.nthu.edu.tw/files/11-1073-12394-1.php?Lang=zh-tw)

**小教幼教超修申請表清大107學年度(含前)入學者生申請無成績限制無用提供成績單**


二、跨校修課申請
(一)申請對象: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07上學期修習他校教育學程所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二)依據辦法:請見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校際選課實施要點
(三)繳附文件:本校及中心跨校修課申請表

三、學分抵免
(一)申請對象:
1、經甄選進入任一師資類科者:
*取得師資生資格前已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曾在他校或本校修習與本校相同且經教育部核准之師資類科
教育學程師資生
*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准之不同師資類科教
育學程之師資生
*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前已取得任一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
之教師
2、經移轉進入就讀本校各師資類科者:
*本校師資生應屆畢業考取本校碩、博士班者
*曾在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定相同師資類別教育學程之師資生
3、幼兒園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取得師資生資格前已修習教保
專業知能課程,以及已修習之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與本校經
教育部核定之課程名稱不同

(二)依據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抵免學分要點
(三)檢附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分抵免申請表
2.中文成績單正本一份,並以螢光筆標示欲抵免之科目
3.教學大綱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小教幼教抵免者須提供例如錄取資格、合格證書)
4.教保課程抵免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經幼兒教育學系審核簽章後,
送師資培育中心存檔及補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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