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一00學年度教育實習分發申請作業須知
一、申請參加一00學年度教育實習之資格:申請一年實習之資格:【92學年度前已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而尚未修畢師資培育教育專業課程者,才可選擇此項,但亦可選擇半年實習】
1.本校99學年度修畢教育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初檢可望合格。
2.本校畢業生,且修畢教育學程已通過教師資格初檢者。
申請半年實習之資格:1、依大學法之規定,取得畢業資格,並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碩、博士研究生除外。
2、取得學士學位之碩、博士班在校生,於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且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者。
二、可供申請分發之實習學校【見實習合作學校名單】:本校已簽約之實習學校目前已有超過180所,涵蓋北、中、南各區。(國小學程實習限定在新竹縣市)
三、申請分發流程及需繳交之文件:1、99年12月24日(星期五)為I. 外縣市實習教育實習分發申請表、加簽實習學校報告書、實習學校教育實習同意書繳交截止日。(國立大里高級中學、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請至該校網頁查詢實習分發申請作業注意事項,或參考中心網頁實習分發附件)
II. 新竹縣市:請於10/27將申請表繳回師培中心。
III. 欲於新竹高中、實驗高中、新竹女中三間學校實習的同學請於10/29內將個人簡歷寄至該校實習輔導組長,並將申請志願表繳回師培中心。
新竹中學江青山老師:exam@mail.hchs.hc.edu.tw
實驗高中莊添丁老師:cadin1016@gmail.com
新竹女中蔡相廷老師:sttsai@mail.hgsh.hc.edu.tw
*相關申請作業,請參看本中心網頁「實習分發」。
*實習學校教育實習同意書,視各校規定繳回。如需中心發文請告知業務承辦小姐。
(請自行請學校用印簽名為優先)
2、本校已簽約之實習學校目前已有180所以上,涵蓋北、中、南各區。實習教師應於其中慎選一所前往實習。除非有特殊原因及需求,方可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加簽實習學校報告書(表格置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中心將個案嚴格審核,99年12月24日最後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3、100年1月10日公告分發結果,公告將公佈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及教育館二樓。公告確定後一週內(100年1月17日)至師培中心繳交教育實習輔導同意書及教育實習分發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