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下學期教育專業課程超修、跨校修課、抵免公告
106學年度下學期教育專業課程超修、跨校修課、抵免公告
即日起至3月5日(一)下午5點止,受理超修、跨校修課及學分抵免申請,
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以下辦公室
小教.幼教.特教類科: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蔡小姐(分機76291)。
中教:校本部教育館2樓210室趙小姐(分機42902)。
一、超修申請
(一)申請對象:擬於106上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超過學分規定上限者皆須申請。
1.中教:超過8學分者,但至多不得超過13學分
2.小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3.幼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三)繳附文件:超修申請表
二、跨校修課申請
(一)申請對象: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06下學期修習他校教育學程所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二)依據辦法:請見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校際選課實施要點
(三)繳附文件:本校及中心跨校修課申請表
三、學分抵免
(一)申請對象:
1、經甄選進入任一師資類科者:
*取得師資生資格前已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曾在他校或本校修習與本校相同且經教育部核准之師資類科
教育學程師資生
*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准之不同師資類科教
育學程之師資生
*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前已取得任一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
之教師
2、經移轉進入就讀本校各師資類科者:
*本校師資生應屆畢業考取本校碩、博士班者
*曾在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定相同師資類別教育學程之師資生
(二)依據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抵免學分要點
(三)檢附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分抵免申請表
2.中文成績單正本一份,並以螢光筆標示欲抵免之科目
3.教學大綱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即日起至3月5日(一)下午5點止,受理超修、跨校修課及學分抵免申請,
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以下辦公室
小教.幼教.特教類科: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蔡小姐(分機76291)。
中教:校本部教育館2樓210室趙小姐(分機42902)。
一、超修申請
(一)申請對象:擬於106上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超過學分規定上限者皆須申請。
1.中教:超過8學分者,但至多不得超過13學分
2.小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3.幼教:依修習辦法規定
(二)依據辦法: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三)繳附文件:超修申請表
二、跨校修課申請
(一)申請對象: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之師資生,擬於106下學期修習他校教育學程所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二)依據辦法:請見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校際選課實施要點
(三)繳附文件:本校及中心跨校修課申請表
三、學分抵免
(一)申請對象:
1、經甄選進入任一師資類科者:
*取得師資生資格前已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曾在他校或本校修習與本校相同且經教育部核准之師資類科
教育學程師資生
*曾在本校或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准之不同師資類科教
育學程之師資生
*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前已取得任一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
之教師
2、經移轉進入就讀本校各師資類科者:
*本校師資生應屆畢業考取本校碩、博士班者
*曾在他校修習與本校經教育部核定相同師資類別教育學程之師資生
(二)依據辦法:本校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抵免學分要點
(三)檢附文件:
1.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學分抵免申請表
2.中文成績單正本一份,並以螢光筆標示欲抵免之科目
3.教學大綱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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