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107年度學術著作獎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107年度學術著作獎申請,自本(107)年2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推薦。
二、學術著作獎之推薦限於下列三種方式:
(一)由全國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推薦。
(二)由大學學院院長、研究所所長或學系主任推薦。
(三)由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董事或該獎審議委員會委員二人聯合推薦。
三、學術著作獎接受申請之領域:
(一)人文社會領域。
(二)自然科學領域。
(三)中山先生與其思想研究之專門領域。
二、學術著作獎之推薦限於下列三種方式:
(一)由全國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推薦。
(二)由大學學院院長、研究所所長或學系主任推薦。
(三)由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董事或該獎審議委員會委員二人聯合推薦。
三、學術著作獎接受申請之領域:
(一)人文社會領域。
(二)自然科學領域。
(三)中山先生與其思想研究之專門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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