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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廢止「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經費作業要點」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
師在職進修經費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
0月11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60139141B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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