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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6年度教師證書領取規定

各位合格教師大家好!

首先恭喜您通過106年度教師檢定考試,以下是教師證書寄送或領取的相關說明,提醒您仔細閱讀並配合辦理。

一、 領取時間:預計106年6月5日(一),可至師培中心領取(*詳細時間會另行公告)。

二、 領取對象:106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之中等學程考生。

三、 領取方式:

1. 於領取時間內親自師培中心辦公室領取。

2. 掛號寄送:請於4月28日(五)前將寄送教師證書「回郵信封」(約A4以上大小之信封,貼足37元郵票,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教師證書】,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准考證號碼及報考類科)寄送至師培中心,即可由中心代為寄送教師證書。

3. 請人代領:請代領人至師培中心領取證書前,填妥附件「委託書」,並請代領人備妥身分證明文件以供證明身分,即可於領取時間內到師培中心代領。

 

註:其他類科(幼教、特教、小教)由南大校區統一寄出,無須寄送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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