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6年度教師證書領取規定
各位合格教師大家好!
首先恭喜您通過106年度教師檢定考試,以下是教師證書寄送或領取的相關說明,提醒您仔細閱讀並配合辦理。
一、 領取時間:預計於106年6月5日(一)起,可至師培中心領取(*詳細時間會另行公告)。
二、 領取對象:106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之中等學程考生。
三、 領取方式:
1. 於領取時間內親自師培中心辦公室領取。
2. 掛號寄送:請於4月28日(五)前,將寄送教師證書「回郵信封」(約A4以上大小之信封,貼足37元郵票,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教師證書】,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准考證號碼及報考類科)寄送至師培中心,即可由中心代為寄送教師證書。
3. 請人代領:請代領人至師培中心領取證書前,填妥附件「委託書」,並請代領人備妥身分證明文件以供證明身分,即可於領取時間內到師培中心代領。
註:其他類科(幼教、特教、小教)由南大校區統一寄出,無須寄送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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